湖南省國土資源廳近日下發(fā)通知,要求加強湖南省礦產資源開發(fā)管理綜合服務平臺建設。
據悉,該平臺基于湖南省級發(fā)證礦山數據庫建設而成,主要面向省級發(fā)證礦山提供服務,旨在轉變政府職能,更好地服務礦山企業(yè),適應信息化形勢下政務公開工作要求。
該平臺置于湖南省國土資源廳門戶網站右側,分為首頁、礦權信息、礦業(yè)市場、交流互動4個專欄,內容包括礦政管理法律法規(guī)政策宣傳、辦證服務指南、礦業(yè)權到期提醒、提問交流等多方面信息。為加強平臺信息采集和資源共享,湖南省國土資源廳明確,由廳礦產資源保護項目辦公室(以下簡稱“廳礦保項目辦”)負責服務其日常更新。
通知要求,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國土資源局要建設本地礦產資源開發(fā)管理綜合服務平臺,并與省平臺進行板塊對接,基本實現宣傳、提醒、互動、指揮四大功能;明確一名兼職采礦權信息管理員,收集采礦權人基本信息,并將變化信息于每年6月和12月統計報廳礦保項目辦。同時,為增強服務平臺的活躍度,各市州、縣市區(qū)國土資源局需定期向廳礦保項目辦報送礦政管理相關信息,以市州為單位,每月報送信息不得低于2條,這將作為年底綜合考評的主要內容。
通知強調,各級國土資源部門要高度重視發(fā)揮服務平臺的作用,加大對服務平臺的宣傳推廣力度,不僅要做到各級礦政管理者自覺了解和運用平臺進行管理,更要使廣大礦政管理相對人了解知悉平臺,并有意識地通過服務平臺獲取所需信息。